高雄一名王姓女子去年5月間前往男模會館消費,因無力支付逾萬元費用遭店家報警。警方到場後將她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,沒想到王女在警車上情緒激動,到達警局時竟拒絕下車,還要求員警以「公主請下車」相稱,才願意配合。事後她更在警局內大鬧,不僅破壞電腦設備,還攻擊員警並吐口水。高雄地院簡易庭日前就此案作出判決,王女遭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,得易科罰金15萬元。
根據警方說法,王女當時在男模會館消費,結帳時卻發現現金與信用卡額度不足,短少金額達1萬多元。會館報警處理後,員警依法將她帶回前金分駐所。不料王女情緒激動,抵達派出所門口時堅持不下車,甚至要求員警「喊公主」才願意配合,令人錯愕。
然而離開警車後,她不僅未冷靜,反而情緒失控,在派出所內拉扯電腦滑鼠線,導致設備損壞,並在員警試圖上銬時抓傷其右手腕,還對另一名員警吐口水。警方當場將王女依毀損、妨害公務與傷害罪嫌移送偵辦。
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表示,對於同仁依法執勤全力支持,並呼籲民眾冷靜應對執法過程,切勿以脫序行為妨礙公務。
法院審理後認定,王女的行為已構成侮辱公務員罪、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,三罪屬想像競合,合併執行以傷害罪論處,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,得易科罰金15萬元,全案定讞。